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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

五月十四之三個月

五月十四日,是我們結婚三個月的日子,本來想在那天晚上寫個日記,但竟然累極睡著了,醒來已是五月十六日了,哈哈,現在補回也不算遲吧!
三個月,這樣就三個月,感覺很奇怪,想不到,我已成了別人妻子三個月,不覺得像有這麼久,卻又彷彿不只那麼短日子。我實在不太覺得自己像個已結婚的人,但和他覺總像已是老夫老妻的感覺,哈,越說越亂了呢!
和他算是甜蜜吧,當然偶爾還是會爭吵,不過很快又會沒事了,當然,因為我總是禁不住先讓一步。還好,他過後總會哄回我,讓我覺得讓步也讓得較甘願,只是每次也難勉浪費一些眼淚,還有之後一天一對腫痛不堪的眼睛。我想,很多人以為我是那種不會忍的人吧,但大家都錯了,對於我的愛,我比什麼情況都更能忍。
我總是忍不住就哭了,真不爭氣,哭了,氣就下了,也不想再吵了,一邊哭一邊讓情緒平伏過來,再告訴他自己的感覺,又再忍不住哭,然後他又摟又抱的哄我,彷彿每次都是如此收場。其實想起來也夠好笑,我哪來那麼多眼淚?哪來那麼多個心可以傷?
他會知道我有多麼的愛他,正如他有多麼的愛我。只是,他被過去那段關係影響太深了吧。正如我也受過去所影響,所以不能怪他太多,總有一天會變好的。
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簽紙後三個月內,、元要有理由地提出要取消婚約,是不當作離婚論的,你的資料中也不會再有任何註冊紀錄,在法律上,你就回復未婚人士的身份了。在這三個月內,我常對老公戲言:「若他你後悔的話,要取消婚約還未算遲,弄好手續又是一條好漢」、「現在還未定啊,我還有權取消婚約的,待我好點才對呢」,直到十四日那天,我對他說:「我們結婚已經三個月了。」他回我一句:「現在不能後悔了啦!沒可能反悔了吧!」這個傻瓜,我根本就沒想過要反悔啦!
我笑言要他送禮物給我作慶祝,他竟和來真的,帶我出去買禮物,後來我還是不捨得買,其實也沒想過真的要買,沒必要破費嘛!說真的,真想不到有什麼很想很想要的,也許我真正想要的,是你一輩子也陪在我身邊,愛護我支持我吧!只要你健健康康、快快樂樂、疼我對我好的話,其他也不再重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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